温州商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
作者:信息工程学院 来源: 时间:2020-03-06 浏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推动班集体建设和班级学风建设,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班级,非统招学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评选时间、名额和条件
第三条 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第三周起。
第四条 原则上获奖班级比例控制在全校班级总数的5%及以内(本、专科分别进行评选),按照比例计算(四舍五入),若学院不足一个班级可以按照一个班级选送,最后讨论决定是否给予优良学风班称号。
第五条 参加优良学风班评比的班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班级风气健康向上,全班同学团结友爱,班级骨干带头作用好,班级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二)班级学习风气浓厚,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突出。早晚自习到课率高,早晚自习期间寝室无人玩游戏、看电影。
(三)班级学生能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时上课,不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不带早餐进教室,原则上无学生受纪律处分。
(四)以学习为中心积极开展各种学习竞赛,学术讲座,业余科技等活动,学生创造能力强。
(五)教师评学分数原则上需达 80分及以上。
第三章 考核指标与评选办法
第六条 学校与各学院考核指标如下:
(一)创建优良学风班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二)学生课堂表现;
(三)是否有重大违纪情况;
(四)学院自定;
第七条 优良学风班第一学期申请,第二学期评选,每学年分七个阶段进行,优良学风班评选的具体步骤如下:
(一)创优申报
第一学期开学三周内首先由班委会提出申请,拟订创建优良学风班的工作计划,填写《温州商学院优良学风班申报表》,并以责任书的形式向全班同学书面汇报,大家共同签字,把学生个人的行动与集体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经至少两名任课教师的推荐以及辅导员审核,报学院建档考核,并在学院范围内公布通过初审的班级。
(二)组织实施
全班同学在班委会的带领下从我做起,按照创建班级优良学风班的工作计划扎扎实实抓落实,并切实贯穿于自习、作业、课堂、考试、课外科技学术活动等学风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各学院要按照优良学风班评比指标体系的要求,有计划地加强对申报班级落实到位情况的检查指导。
(三)自评总结
申报创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于当学期末至下学期初要依据评选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检活动,写出自评总结,总结内容根据《温州商学院优良学风班考核评分表》相关目录条款来撰写,同时附上《温州商学院班级学风建设统计表》,经辅导员把关审核同意后,于申报的第二学期开学初交学院审核。
(四)学院初评
申报的第二学期开学初,由各学院组织参评班级进行展示、答辩,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学院班级总数的 5%的名额确定推荐参加学校评选的班级。
(五)学校评选
学校对优良学风班进行认定。
(六)公示一周
学校将获选班级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接受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七)报学校审批发文
第四章 表彰办法
第八条 对评选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进行如下表彰:
(一)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全校表彰;
(二)获奖当学期增加 1个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
(三)获奖当学期增加 1个入党推优的名额。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生效,原文件一并废止。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学生事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