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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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特色早晚自习优良学风建设活动的通知

作者:信息工程学院  来源: 时间:2019-10-01 浏览:

学风建设是校风、院风建设的重中之重,树立良好的学风是大学生成才的关键所在。为了加强和改进我院学风建设,使学生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以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投入到学习生活中,创造严谨、上进的学习氛围和学风,本院将开展特色早晚自习优良学风建设方案。

一、活动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思想政治教育统领学风建设,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注重课内与课外联动,监督与引导并举,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强化宣传动员、制度建设、分类指导、过程管理、校园文化活动等抓手,促进学生向学乐学,推动我校学生学风建设再提高、再总结、再促进,着力打造育人成才的良好环境,努力培养新时代优秀工科人才。

二、活动主题:师生共建优良学风 信工学子收获成长

三、活动实施:

(一)学风建设常规实施阶段

1、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定期对课堂学风进行巡查。 

2、严格早晚自习和课堂出勤管理。

辅导员、班主任在学风建设中起到监督和管理作用,积极参与早晚自习管理和日常查课值班登记。

3、发挥学生团队在学风建设中自我管理的作用。

信息工程学院纪检部对学院日常学风进行检查统计及公示,纪检部干事配合辅导员不定期抽查课堂考勤,每日进行早晚自习学风检查。做到多管齐下,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4、规范课堂学习秩序

任课老师严格把关课堂考勤制度,对于缺勤的学生及时与辅导员沟通,课堂上严禁出现玩手机、睡觉、吃零食等行为;并定期检查学生课堂笔记,对笔记优秀者给予一定的平时分加分。

5、杜绝早餐进教室

每天7:20-8:00一位纪检部人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教学楼2号楼各个门口进行监查,对学生带早餐行为予以制止;早自习辅导员轮流督查学风,值班时间为早上7点308点00,并不定时进行查课。

6、杜绝在校园内吸烟

辅导员、班主任合力出动,对大课间在教学楼吸烟以及在寝室检查中吸烟的同学进行批评再教育,并记录吸烟学生姓名班级,扣0.5分/次,并在每周五汇总给纪检部,吸烟扣分多的同学所在班级将影响月末考评。

(二)特色早晚自习活动

信息工程学院特色早晚自习安排表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日


早自习

预习新知识

疯狂英语

信息讲堂(一)

疯狂英语

预习新知识



晚自习

励志人生

素质拓展


悦读分享会


平安校园



1. 预习新知识:周一和周五早自习安静无手机坐在课堂里预习当天上课内容。

2. 疯狂英语:周二早自习二号楼二楼朗朗英语读书声,要求每位同学认真大声朗读英语。

3. 信息课堂:周三周四早自习邀请无人机社团、电脑医院、优秀大三大四学长学姐给大一新生讲课,传授关于计算机方面的学习经验、求职就业分享、针对4+1班进行出国留学申请讲课,展示信工特色专业技能。

4. 励志人生:每周一晚上各班团支书组织各班同学观看励志短电影或短视频,第二节课每个同学写下自己的感言并上交,团支书整理成册并在期中进行成果展示。

5. 素质拓展活动:由各班文体委员牵头,德涵操场和篮球场相约参加素质拓展活动,增加班级与班级之间的了解和交流,可以相约打卡跑步、打篮球、散步、谈心等,并做好拍照记录,每周文体委员需要打包照片统一发送到纪检部邮箱chenlinjie0206@163.com。

6. 悦读分享会:由各班学习委员提前找好一本书,每周四晚自习悦读分享会,第一节自习课认真读书,可以读一小章节,在第二节进行分享交流,分享会期间可以围坐在一起。要求:认真读书,做到无声无手机,每周学习委员都要写一篇悦读分享会通讯加照片,期中统一打包发送到纪检部邮箱chenlinjie0206@163.com。

7. 周日晚自习为平安校园活动,由副班长在教室统计应到和实到人数。

(三)学风奖励机制

1、纪检部将会根据各班班委发送过来的学习成功进行评比展示,对贯彻落实好的班级进行宣传推送,并颁发“优良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奖状,一个学期评选两次,期中评选一次,期末评选一次。

2、对获得“优良学风先进班级”中,表现优异的个人颁发“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对获得“优良学风先进班级”的集体,将直接获得校级优良学风班评选资格。

(四)学风惩罚措施

学生如出现无故旷课,班主任将第一时间约谈学生,并深入了解旷课原因。学生一学期内旷课累计5-9节者,给予书面预警通知,并通知家长,如之后出勤表现没有改善,继续旷课者,视不同情况给予以下处分,所有处分单记录学生个人档案:

(1)旷课节数累计10(含)-20(含)节者,给予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

2)旷课节数累计21(含)-30(含)节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

3)旷课节数累计31-40(含)节者,给予记过警告处分,并约谈(面谈)家长;

4)旷课节数累计41-50(含)节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约谈(面谈)家长;

5)旷课节数累计50节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