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当前位置:信息工程学院 > 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预评审的通知

作者:信息工程学院  来源: 时间:2018-09-20 浏览:

各位同学

         根据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为确保及时开展评审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现就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以及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预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较为优秀的学生。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评审办法

         依据《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办法》以及《温州商学院省政府奖学金校内评审工作办法》开展评审工作。

 

三、奖励补助金额

         国家奖学金(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4000元,二档2500元)。

 

四、评审监督

         评审期间,若发现提出申请或获得资助的学生中有不遵纪守法,品行不端正、生活不节俭、学习不努力者,尤其是使用价格昂贵的手机、电脑、化妆品等的,欢迎广大师生来信或来电投诉举报;一经核实,学院将根据有关程序取消其受助资格与有关评奖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投诉举报电话为86599800

         评审结束后,学院定期对受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查。

 

五、其他说明

1、同一学年内,学生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中的其中一个;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般在12月份一次性发放;省政府奖学金一般在次年430日前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在秋季(一般在12月份)、春季(一般在4月份)各发一半资助金额。

3、申报材料填写。所有申报材料填写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有关填写说明及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4、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请下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填写并按照要求盖章;下载《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按照格式填写后打印电子档。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于923下午5时交到2号楼2楼信工e家(2-207门口)蓝色素拓盒子里。并将两份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wzbcxgxsyst@163.com)。特别注意:国家助学每一学年评一次,每一年需要对申请同学家庭条件重新认定,因此每一年都需要上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5、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上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交时间和方式同第4条。

6、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同学请于2018923下午5时前上交申报材料。将电子版申请表发至指定邮箱(wzbcxgxsyst@163.com),纸质申请表交至2号楼2楼信工e家蓝色素拓盒子内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科

201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