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级本科生选择学术导师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工程学院 来源: 时间:2017-11-09 浏览:
根据《温州商学院本科生学术导师制管理办法(暂行)》(温商院行政〔2017〕78 号)的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5、2016级本科生选择学术导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则
(一) 为培养各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充分发挥我院广大教师在科学研究方面的特长和优势,提供学生尽早进入科学研究领域的机会和途径,学院决定为本科生进入二年级以上学习时配备学术导师,即实行学术导师制。
(二)学院给所有2015、2016级的本科生配备学术导师,所有学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导师。原则上,本科生学术导师即为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二、双向选择
(一)遵循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根据《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学术导师名单》(附件1),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选择自己期望的学术导师;
(二)学生选择完毕后,由班级汇总,填写《信息工程学院学术导师学生志愿汇总表》(附件2)于11月10日早上10:00之前发至邮箱506273036@qq.com。
三、激励措施
(一)学生在学术导师指导下,以第一作者,在第7学期的12月31日之前,以温州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科研处规定的三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或收到录用通知书),可以根据《温州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管理办法》(温商院行政〔2016〕77 号)申请直接替代毕业设计(论文)。
(二)学生在学术导师的指导下,以第一作者,以温州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科研处规定的三级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文章奖励500元;在2B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通知和附件
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