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活动(会议)规则
作者:信息工程学院 来源: 时间:2017-02-27 浏览:
党员活动(会议)规则
1.参加会议未写笔记者
笔记将会要求在会议结束后统一上交检查,发放于下次会议时)
——扣除0.5小时。
2.会议迟到者
—— 10-30分钟:扣除0.5小时;30分钟以后:一律不加时。
3.观影未写观后感者
(观后感会要求在观影隔天后上交检查,发放于下次观影时)
——扣除0.5小时
4.报名参加会议却未请假而导致缺勤者,并未向工作人员请假,视为缺勤
(在赋分制到勤率扣分,将影响转正与推发展)
——不加时
5.未回复短信报名参加会议而现场报名者(按情况而论)
——不加时/加时减半
6.会议上纪律吵闹者(经工作人员提醒两次以上)
——不加时
7.日常活动若有特殊情况,至少提前一天与工作人员请假。
8.活动过程中散漫、不遵守秩序、中途退出和出现偷懒情况者,本次活动加时取消。
9.活动结束后,若没有签退,本次活动则视为无效。
10.若被确定参加长期活动者,而中途退出长期活动,对党务工作会造成不便(并记录在案)
—— 扣除5小时
*11.青志时间与党务时间不能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