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星火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信息工程学院 来源: 时间:2016-10-31 浏览:
为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全面提高,特在温州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设立星火奖学金。温州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星火奖学金”由社会爱心人士出资设立,总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为了充分发挥这项奖学金的作用,现将评选事项规定如下:
一、评选对象
温州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系在校学生
二、评定时间
自2016年-2017学年第一学期始,每年评选一次。
三、评选原则
1、严于律己,热爱国家,关心集体,品德高尚。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3、认真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现象。
4、品德优秀,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违反学生手册相应规定。
四、评选条件
(一)代表温州商学院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获得国家二等奖及以上,团队奖励4000元;代表温州商学院参加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获得省一等奖及以上,团队奖励2000元,两者只取最高奖项、奖励。
(二)通过全国cet4级考试者,评选前在校期间学业平均绩点在80分以上,每人奖励1000元;或通过全国cet6级考试者,评选前在校期间学业平均绩点在75分以上,每人奖励2000元;在校期间两者可各取奖励一次。
(三)在校期间,在国家正式出版专业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科技论文并被知网收录(署名单位为温州商学院,第一作者为学生本人),其中在2B以下刊物发表者,奖励个人1000元;在2B以上刊物发表者,奖励个人2000元。
(四)见义勇为等道德模范行为,受温州商学院级以上通报表扬者,奖励个人或团队1000-5000元。
(五)在校期间,学生参加国家统一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被985或211高校录取者,奖励个人3000元;被其他院校录取者,奖励个人2000元。
(六)在校期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者,奖励个人1000元;获得发明专利者,奖励个人5000元(专利权人为温州商学院,第一完成人为学生本人,专利需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五、评选流程
(二)经星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信息工程学院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在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共同组成评选委员会,根据报名情况各专业总成绩排序进行预推荐(预推名额大于实际评选人数),再确定入围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评定过程中,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进行摸底调查,组委会具有一票否决权;
(五)最终解释权为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科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六、报名办法
(一)根据星火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电子系各班级学生个人可提出申请,并提交《星火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及《温州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星火奖学金申报汇总表》(见附加二)。
(二)符合星火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同学自主报名:电子版申请表及申报汇总表(无纸化报名)请于2016年10月2日晚20:00之前发至陈同学539807486@qq.com处,联系方式:15868719785,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如有问题可向叶老师处反馈,联系方式:0577-86689520。
温州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星火奖学金申请表
温州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星火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科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