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文明寝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工程分院 来源: 时间:2015-03-17 浏览:
为了发挥我院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推进学生寝室文明建设,创建学风浓郁、环境整洁、文明和谐的公寓环境,我院决定开展本 学期“文明寝室”的申报和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明寝室”的基本要求
1、学风方面:寝室成员学习氛围浓厚,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无睡懒觉、上网玩游戏或看影视剧、打牌等与学习无关的行为。寝室成员无考试违纪、不及格等现象。
2、精神风貌方面:寝室成员团结互助,关系融洽,尊敬老师,关爱同学,积极开展寝室文化活动。
3、纪律方面:寝室成员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有关公寓管理规定,无延迟熄灯、夜不归宿、打架、酗酒、喧哗、破坏公共财物等违纪行为。
4、安全方面:寝室成员安全意识强,注意防火防盗,无违章用电、乱拉电线、留宿外来人员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5、内务卫生方面:寝室成员卫生意识强,环境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二、“文明寝室”的申报程序
1、3月23日—3月27日每天中午12:50—1:20在2-207领取并填写报名表。
2、3月23日、3月24日、3月26日晚上5:50—6:20在2-207领取并填写报名表。
3、 3月27日之后,将在城院信息小窝以及信工微信平台公布名单,如发现没有自己的名字,请在QQ群众联系各管理员。
三、“文明寝室”的创建和管理
申报“文明寝室”获得批准后,寝室成员要按照申报的承诺自觉开展创建活动。各分院要负责“文明寝室”创建的指导和过程监督工作,安排学生骨干联系申报寝室,并做好各项考核检查的记录工作,对申报寝室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警示和督促改进。院团委学生会生活部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文明寝室”的基本要求和创建承诺对申报寝室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
四、“文明寝室”的验收与奖励
1、本学期中期,会取消各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寝室的申请资格。本学期末,分院开展“文明寝室”验收和评定工作。被评定为“文明寝室”的,由分院发文予以表彰,并推荐评选城市学院文明寝室,所在寝室的寝室长获得参与城市学院“优秀寝室长”评比资格。
2、被评定为“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在公寓品行考核中相应加分,在个人先进评比、推荐入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3、“文明寝室”列为“优良学风班”评比、党员民主评议等重要指标。
1、学风方面:寝室成员学习氛围浓厚,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无睡懒觉、上网玩游戏或看影视剧、打牌等与学习无关的行为。寝室成员无考试违纪、不及格等现象。
2、精神风貌方面:寝室成员团结互助,关系融洽,尊敬老师,关爱同学,积极开展寝室文化活动。
3、纪律方面:寝室成员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有关公寓管理规定,无延迟熄灯、夜不归宿、打架、酗酒、喧哗、破坏公共财物等违纪行为。
4、安全方面:寝室成员安全意识强,注意防火防盗,无违章用电、乱拉电线、留宿外来人员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5、内务卫生方面:寝室成员卫生意识强,环境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二、“文明寝室”的申报程序
1、3月23日—3月27日每天中午12:50—1:20在2-207领取并填写报名表。
2、3月23日、3月24日、3月26日晚上5:50—6:20在2-207领取并填写报名表。
3、 3月27日之后,将在城院信息小窝以及信工微信平台公布名单,如发现没有自己的名字,请在QQ群众联系各管理员。
三、“文明寝室”的创建和管理
申报“文明寝室”获得批准后,寝室成员要按照申报的承诺自觉开展创建活动。各分院要负责“文明寝室”创建的指导和过程监督工作,安排学生骨干联系申报寝室,并做好各项考核检查的记录工作,对申报寝室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警示和督促改进。院团委学生会生活部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文明寝室”的基本要求和创建承诺对申报寝室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
四、“文明寝室”的验收与奖励
1、本学期中期,会取消各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寝室的申请资格。本学期末,分院开展“文明寝室”验收和评定工作。被评定为“文明寝室”的,由分院发文予以表彰,并推荐评选城市学院文明寝室,所在寝室的寝室长获得参与城市学院“优秀寝室长”评比资格。
2、被评定为“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在公寓品行考核中相应加分,在个人先进评比、推荐入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3、“文明寝室”列为“优良学风班”评比、党员民主评议等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