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二次双代会电子信息分院代表团代表选举的通知
作者:电子信息分院团委 来源:电子信息分院团委 时间:2010-11-23 浏览:
团委学生会、各学生团体、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拟定于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拟定如下:
1、团代会代表为我院团员(包括团员教师)总数的1.5%,其中党员代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60%,女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25%;学代会代表为我院学生总数的1.5%,其中党员代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60%,女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25%。确定代表名额为102人。
2、考虑团员、学生分布的实际情况,保证团、学双代会的代表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进行代表分配,代表可既是团代会代表又是学代会代表。
名额分配表:
单位 |
团代表名额 |
专职团干部(教师) |
学生代表 (团代表) |
学代会代表名额 |
学委会委员候选人名额 |
电子信息分院 |
11 |
2 |
9 |
14 |
1 |
一、第一阶段推荐时间
(一) 即日起至
(二)推荐对象
团代表候选人推荐:
1、由各班级推选一名基层团干部,参加各班级推选,最后选出5个团代表候选人
2、分院团委(包括党务)推选7个团代表候选人
3、推选专职团干部(教师)团代表候选人2名
学代表候选人:
1、由各班级推选一名学生代表,参加各班级推选,最后选出7个学代表候选人
2、分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包括自律委),共计10名
(三)要求:
各班推荐一名团代表和一名学代表,认真填写《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于
二、第二阶段:正式代表公投
在代表候选人中公推公投11名团代表, 14名学代表作为电子信息分院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公投的时间地点再另行通知)
三、代表的条件
1、代表的条件
(1)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我院具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教职工团员和在团内担任职务的中共党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者除外);
(2)拥护和支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思想进步,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3)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奋发进取,在学院的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做出贡献;
(4)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为团员青年所信任和拥护;
(5)能正确行使团内民主权利,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6)、努力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热心团的工作,为青年学生所拥护和信任。
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较强。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观念,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活动表现突出者、为班级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为分院和学院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推荐。
三、联系人:
徐同学:675372
附件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电子信息分院代表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城市学院电子信息分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