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2011年学年第一学期电子信息分院第二次发展党员的通知
作者:电子信息分院学办 来源:电子信息分院学办 时间:2010-11-23 浏览:
各班级:
为了保证党员发展质量,使电子信息分院党员发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分院实际情况,经总支研究决定,开展2010-2011年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次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
2、积极分子培养期已满一年,经过院党校和分院党校学习,并顺利结业;
年 级 |
班级团支部推荐名额上限 |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要求 |
成绩要求 |
奖项要求 |
其他优先发展条件 |
07-09 |
1-2人 |
满一年 |
上学期无挂科,期末成绩年级前60% |
3次以上分院级奖项 |
同等条件,获得多次学业奖学金者优先;获得多次奖项者优先; 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干部优先,需有各学生组织的推荐信。 |
3、道德品质优秀,无违法违纪现象,本学期内未受过任何处分(含通报批评),有旷课记录、迟到的、早自修吃(带)早餐现象的、本学期不予发展;
4、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分院和班级的各项集体活动;
二、推荐办法与步骤
1、推荐步骤
团支书组织召开全体团员会议,对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同学在班级内部进行公开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各班级候选人如实填写电子信息分院党的发展对象班级民主选票登记表(若每班只有一名同学符合上述基本推荐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会议须由班级团支书向电子信息分院党务工作室申请党员干部到场监督,并需班主任在场;
申请监督咨询电话陈同学(短号):536801
2、其他优先发展条件(优先级别由高到低)
--同等条件,获得多次学业奖学金者优先;
--同等条件,获得多次奖项者优先;
--同等条件,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干部优先,需有各学生组织的推荐信。
三、公示方法
1、内容:学生党支部汇总推荐名单,进行核实,制表进行网上公示;
2、时间:班级公示时间为3天;
3、监督:公示期间请向电子信息分院各学生党支部反映异议;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1262542693@qq.com
四、上交时间
请于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电子信息分院各学生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