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信息分院开展10-11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电子信息分院学办 来源:电子信息分院学办 时间:2010-09-17 浏览: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它是在基层团组织中按照一定的推优标准,遵循一定的推优程序,对团员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考核、审查,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对象的过程。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求;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也是新时期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
为了做好电子信息分院10-1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我们本着严肃的态度,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被推优人德、智、体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
一、推优时间:
08(本)、09级:2010年9月17日-2010年9月24日
10级:2010年10月9日-2010年10月13日
二、推优条件
1、共青团员,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分院党校已结业或高中结业,但需提供结业证书原件,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无违纪记录。
2、政治思想先进,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党的历史,关心党的发展,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3、08级(本科)推优条件:每班推荐1人,上学期期末考试无挂科现象,并且成绩在年级前60%,同时获得分院级3次以上的奖项,如学业奖学金、文体奖学金、德育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或运动奖项、科技奖项,数学竞赛奖项,优秀干部等各类奖项。
09级推优条件:每班推荐2人,上学期期末考试无挂科现象,并且成绩在年级前60%,同时获得分院2次以上的个人奖项。
10级推优条件:每班推荐2人,学生手册考试无挂科现象,并在本次业余党校学习中总成绩在75分(含75分)以上。
分院团委学生会推荐6名,自律委和党务中心各推荐2人作为推优候选人,名单提交相应的指导老师审核并确定名单。
4、工作、学习刻苦勤奋,能积极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群众基础良好。
5、生活勤俭节约,寝室卫生保持良好,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及电脑等电器。
6、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有迟到、早退、旷课记录,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本学期不予推优。凡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受到各种处分者,延长其考察时间。
三、推优办法
1、由各班级团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确定支部大会时间后,联系党务工作中心组织部部长陈明磊(15067817811),由组织部派一名党员到会监督整个推优过程。每个班至少须2/3团员参加推优大会,每班级推选出(毕业班不推荐)作为推优候选人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0%。
2、在支部会议结束后候选人名单提交班主任和辅导员审核并确定名单。
3、名单确定后电子稿和打印稿于9月25日上午10点前(10级:10月13日上午10点前)交至各支部书记处。各支部书记于9月25日下午4点前(10级于10月13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稿和打印稿汇总至党总支处。
4、党总支统一交于分团委处审核。分团委委员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经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和推荐次序并予以公示,公示情况良好的推荐对象先报分团委审批后送所在党支部,推荐汇总名单报分院党总支。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电子信息分院党总支
201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