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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信息分院开展09-10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电子信息分院学办  来源:电子信息分院学办 时间:2010-03-22 浏览: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它是在基层团组织中按照一定的推优标准,遵循一定的推优程序,对团员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考核、审查,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对象的过程。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求;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也是新时期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

为了做好电子信息分院09-1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我们本着严肃的态度,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被推优人德、智、体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    

一、推优时间:

2010322-26

二、推优对象

凡我分院的共青团员,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符合推优条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无违纪记录,均有资格参加。在同等条件下,成绩优异、工作突出、品德高尚、分院业余党校已结业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三、推优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关心党的发展,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2、学习上刻苦勤奋,学习目的明确,每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不低于60%,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有较大进步者、对班级学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者、在校内外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为学院争得荣誉者可优先考虑。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热心地为同学服务,广泛联系群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推优过程中会对被推优者作简单的民意调查,调查合格者方可予以考虑。

4、生活上勤俭节约,寝室卫生保持良好,节约用水用电,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等。与同学和睦相处,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学习和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不断提高思想,改进行动。

5、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有旷课记录、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下,本学期不予推优。凡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受到各种处分者,延长其考察时间。

四、推优办法

1、由各班级团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确定支部大会时间后,联系党务工作中心组织部部长周彩乐(13819739859,由组织部派一名党员到会监督整个推优过程。每个班至少须2/3团员参加推优大会,推优比例:大三5%,大二10%,大一10%,学生会14人,自律委6人,党务5人。

2、在支部会议结束后候选人名单提交班主任和辅导员审核并确定名单。

3、分院团委学生会推荐10%优秀团员干部或干事作为推优候选人,名单提交相应的指导老师审核并确定名单。

4、名单确定后电子稿和打印稿于3251130前交至各支部书记处。 各支部书记326下午400前电子稿和打印稿汇总至党总支处。

5、党总支统一交于分团委处审核。分团委委员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经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和推荐次序并予以公示,公示情况良好的推荐对象先报分团委审批后送所在党支部,推荐汇总名单报分院党总支。

 

附:电子信息分院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城市学院电子信息分院党总支

20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