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电子信息分院2010级新生指导员的通知
作者:电子信息分院学办 来源:电子信息分院学办 时间:2010-06-06 浏览:
各班级:
为进一步增强电子信息分院学生工作队伍力量,协助分院
一、指导员职责
1、在分院学办、班主任的指导下,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学生工作。
2、参与新生入学始业教育,加强新生学习、工作、生活适应性指导。
3、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4、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发现学生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分院学办汇报。
5、协助班主任做好学风建设和班风建设。参与指导学生制定学习目标,在班级形成刻苦钻研、奋发进取的优良学风和积极向上、团结进步的优良班风。
6、认真填报《新生指导员手册》,经常和班主任、分院学办联系,汇报工作情况。
二、招聘条件
1、有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热情和责任心,并愿为之付出自己的努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
2、善于学习,学有余力,学业成绩需排名班级前50%;
3、原则上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特别优秀的非党员学生也可以考虑录用;
4、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5、有班主任或者辅导员推荐的应聘指导员可优先考虑。
三、招聘人数
原则上每班配备2名。根据具体情况再做调整。
四、招聘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于
2、6月13~15日对递交报名表的同学进行审核和考察。
3、6月16~17日分院面试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指导员面试要求配合PPT讲述,内容含对指导员工作的理解、自身能力特点、竞争优势、文体才能等方面。面试评委组成:分院老师、现任指导员、09级班委组成;
4、
五、聘期及待遇
1、拟聘用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聘期一年;
2、在聘用期间,经考核合格后,每学期可申请优秀学生干部;
3、对于考核合格的指导员,可冲抵党员服务时间(20个小时);
4、工作期间有机会参加学院及各分院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
5、聘用期间,经考核优秀后,可获得“电子信息分院优秀指导员”称号。
电子信息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