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分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育人工作量核定的通知
作者:信息工程分院 来源:信息工程分院学办 时间:2015-12-22 浏览:
分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育人工作考核办法》(温城院〔2011〕145号)文件精神,现对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育人工作量核定的通知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分院全体专任教师(不含双肩挑);
二、考核时间: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三、考核流程:
1、各位教师根据本学期实际育人工作,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考核表》(附件1);
2、各分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分院及有关组织单位核定教师育人工作量,并在考核表相应位置审核盖章;
3、教师所在分院汇总本学期教师工作量,并在核定意见栏签署意见;
4、《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考核表》、《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5-2016-1教师育人工作量汇总表》(附件2)报送到分院学办2-209B,汇总表电子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2818398521@qq.com。
四、材料上交时间:2015年12月28日晚17点前
五、 联系方式:叶昱洁 18367809712
邮箱: 2818398521@qq.com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考核表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5-2016-1教师育人工作量汇总表
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育人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温城院〔2011〕145号)
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育人工作考核办法》(温城院〔2011〕145号)文件精神,现对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育人工作量核定的通知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分院全体专任教师(不含双肩挑);
二、考核时间: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三、考核流程:
1、各位教师根据本学期实际育人工作,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考核表》(附件1);
2、各分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分院及有关组织单位核定教师育人工作量,并在考核表相应位置审核盖章;
3、教师所在分院汇总本学期教师工作量,并在核定意见栏签署意见;
4、《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考核表》、《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5-2016-1教师育人工作量汇总表》(附件2)报送到分院学办2-209B,汇总表电子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2818398521@qq.com。
四、材料上交时间:2015年12月28日晚17点前
五、 联系方式:叶昱洁 18367809712
邮箱: 281839852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