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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电子信息分院办公室 来源:电子信息分院办公室 时间:2010-10-13 浏览:
为了进一步规范分院的管理,掌握分院公章、会议室和复印机的使用情况,经分院讨论决定如下: 1、 使用分院公章、会议室和复印机(大于等于10页),要在分院办公室填写 登记表,同时为避免会议室使用冲突,要提前和分院办公室预约会议室方可使用。 2、学生不得擅自使用分院会议室和复印机,若有急需,相关教师必须提前向分院办公室说明。
电子信息分院 201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