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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工-通知】关于开展信息工程学院学术科技类学生社团试运营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工程学院  来源: 时间:2026-03-19 浏览:

为进一步落实《温州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精神,响应学校《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试运营申请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学科专业建设、学术创新及人才培养中的独特作用,现鼓励并组织我院现有由专任教师牵头的工作室、研究组等,依托现有基础,注册成为学术科技类学生社团,并参与本学期试运营。现将我院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背景与目的

学术科技类学生社团是深化专业教育、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促进师生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我院目前存在一批由专任教师指导、学生深度参与的工作室或研究小组,已具备良好的技术积淀和项目基础。推动其注册正式社团,旨在:

(一)促进规范发展: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体系,获取资源支持,实现可持续运营;

(二)扩大育人效益:吸引更广泛的学生加入,形成梯队培养,营造浓厚学术氛围;

(三)打造专业品牌:以社团为载体,更系统地开展竞赛培训、技术研讨、项目开发等活动,提升学院学科影响力。

二、申请条件与学院说明

拟申请试运营的学术科技类社团,须严格遵守学校通知所列全部条件。结合我院实际,特别说明如下:

(一)发起人与成员:须有20名及以上本校在读全日制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学业成绩合格,无违纪记录。鼓励现有工作室成员作为发起骨干;

(二)指导教师:须配备1-2名本校专任教职工担任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原工作室负责教师或相关专业领域教师担任,确保指导的连续性与专业性;

(三)社团名称与类别:名称应体现信息工程相关专业特色,业务性质明确归类为学术科技类;

(四)业务指导单位:统一为“信息工程学院”,学院及学校将承担对社团的日常指导与监督职责;

(五)社团章程:须制定规范章程,明确其学科研讨、技术实践、竞赛培训等核心职能与内部管理制度。

三、试运营与转正程序

完全依据学校规定执行:

(一)试运营周期为8周,其间需接受学校全程监督管理,暂不发放社团学分;

(二)试运营期间应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及社团管理规范,出现违规行为的,取消试运营资格;

(三)试运营结束后,须参加转正答辩。综合评估运营情况、活动质量、指导效果、社员参与度等因素,通过答辩的可正式成立;

(四)每学期正式成立社团数原则上不超过试运营总数的40%。未通过答辩的,不得再以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

(五)获批正式成立的社团,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召开社团成员大会,通过章程并产生执行机构。

四、申请材料提交

请将申请材料(附件1-4)于2026年3月23日19:00前提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

提交方式:

(一)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zbcxgqnhd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社团名称+2026春社团试运营申请”。

(二)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致用楼507李若川老师处

五、联系方式

姜爱付老师(19519800027)

附件1:温州商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docx

附件2:温州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个人资料登记表.docx

附件3:温州商学院学生社团发起人资料登记表.docx

附件4:温州商学院学生社团成员登记表.docx

附件5:温商院团委〔2023〕3号:中共温州商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6:温商院行政〔2024〕38号: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