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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工-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信息工程学院秋季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信息工程学院  来源: 时间:2023-12-25 浏览:

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推动班主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温商院行政【2020】129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信息工程学院秋季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班主任工作考核以《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附件1)中的班主任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

二、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书记为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对学院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学生事务部统筹协调、监督和指导考核。

三、考核办法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采用个人总结述职、学生评价和学院评价等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记分,其中学生满意度评价占60%,学院评价占40%。

(二)学生评价统一采用学校制定的学生满意度测评量表,由评估中心组织测评。学院评价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核指标,重视考核班主任与学生的思想交流、班集体建设、关心学生学习生活等情况,考核指标要充分体现班级的学风、考风、校园文明、寝室文明、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考研深造、创业实践成效等情况。在先进班级建设中获奖及有下列情况者,在班主任工作考核的百分制量化总分上给予相应的加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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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班主任考核分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班主任总数的20%。班主任所带班级荣获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工作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且指标单列。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班主任根据考核要求进行工作总结,填写附件《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2)。请于12月29日(星期五)17:00前将《考核表》上交到信息工程学院邮箱:xgxy66666@163.com

(二)学生满意度测评另行通知。

(三)学院评价:考核小组根据学院评价考核办法进行。

(四)公示:学院将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及考核等级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班主任留任、表扬和评优、教师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1:

附件1:温商院行政〔2020〕129号: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的通知_20231225162610.pdf

附件2:

附件2: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