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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2017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作者:信息员9  来源: 时间:2017-05-19 浏览: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充分发挥毕业设计(论文)对我校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促进作用,学校将组织开展温州商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比例

1.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为优秀者;

2.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为良好及以上,论文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已经以学生为第一作者(下同)在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收到用稿通知书或正式发表均可),论文字数在3000以上;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率不超出毕业生总人数的1%。

二、评选方式

1.学生经指导教师推荐后,填写《温州商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上报学院,学院以不超出毕业生总人数的3%比例进行审核,并将审定结果上报教务处。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按评分标准进行评选,两位专家评审结果一个优秀一个良好及以上或毕业论文有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收到用稿通知书或正式发表均可)将优先推荐。如果毕业论文发表期刊为学院教务处认定的2B及以上期刊,则直接认定为学院优秀毕业论文。

三、上交材料(学院统一上交)

1.《温州商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附件一);

2.《温州商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审定汇总表》(附件二);

3.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稿1份;

4.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文献翻译原件各1份;

5.两份论文评语(包括指导教师1份),纸质原件;

6.答辩记录、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等有关原件资料。

为保证学生毕业离校前及时拿到学校颁发的证书,请各学院务必于2017年6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1-205,电子版同时发送到280603193@qq.com。

四、奖励办法

1.对于获得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学校将颁发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并给予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对学生将颁发《温州商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证书》,并给予500元人民币的奖励。

2.对于在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的学校优秀毕业论文(收到用稿通知书或正式发表均可),如果发表期刊为学院教务处认定的2B及以上期刊,学校给予报销论文版面费最高不超过2000元,其他期刊报销论文版面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以上论文版面费须凭有效发票报销。

3.对于在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的毕业论文(收到用稿通知书或正式发表均可),若论文本身就有项目支持,则版面费不能重复报销。

4.对于在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的毕业论文(收到用稿通知书或正式发表均可),如果未能被评审为学校的优秀毕业论文,学校给予指导教师500元人民币的奖励。

      相关报销工作请在2017年6月15日前联系教务处1-205杨老师,电话:669093。

 

                                       教务处

                                     2017年5月19日

温州商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
温州商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审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