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3-18 浏览:
各部门、各学院:
为推进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特别是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国社科工作办组织实施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拟定了38个重点选题向全国招标(见附件三),各位申报人根据选题拟定。为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切实面向决策需求、增强问题意识,做到精准破题、有效解题,围绕相关基础理论问题、法律法规问题、制度体系问题、体制机制问题组织开展研究,为提高防控应对重大疫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研究资助
本专项优先支持在相关领域有研究基础、与相关实际工作部门有合作基础的课题负责人和研究团队进行申报,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结项时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理论文章、专著等。资助强度参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标准,每项为20万元。每个重点选题方向原则上确立1-2项资助课题。
为提高资助效率、保证研究产出,本专项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地社科工作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研究专项。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研究专项,如获得资助自动退出年度项目申报。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信息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4.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信息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申报程序
本专项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1.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网络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3日开放。由于本次申报实行省内限项申报,浙江省社科规划办要求3月30日之前送达纸质材料,我校申请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于2020年3月20日之前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申请人应按照《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申请书》提前准备好申报信息,及时上网填写。请申报人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于2020年3月24发送至学术事务部电子邮箱xssw10@wzbc.edu.cn.于2020年3月25日中午12:00之前将申报书(A3印制,双面打印,一式5份)送交学术事务部,由学术事务部统一寄送省社科工作办,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省社科工作办将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初筛后上报。
2.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主页“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座机: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3.全国社科工作办对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提出建议资助课题名单。建议资助课题名单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治霞 电话:86599972/678281
地址:行政楼1-205室 电子邮箱:xssw10@wzbc.edu.cn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网络申报用户手册.doc
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xlsx
温州商学院学术事务部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