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工·助学】关于信息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信息工程学院 来源: 时间:2021-10-18 浏览:
一.申报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省政府奖学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
三:评审要求
1. 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需满足:在校期间成绩优异,对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同学给予倾斜。
3.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坚持标准、全面衡量、公开公正、好中选优”的要求,依据《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办法》等文件分别进行等额评审。申请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各学院按照要求,成立评审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及学校下达的名额,结合学院学生学业情况,提出获奖学生学院推荐名单。
四:评选流程
1.10月18日-10月19日,通过个人自荐和他荐(由辅导员、班主任推荐)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请申请人填写附件申请表,并于10月19日前上交纸质版(一式两份)至各辅导员处,并将电子版交至邮箱:3589276694@qq.com,请严格按照“班级+姓名+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命名.
2.10月20日-10月21日,由学院省级及以上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省政府奖学金名单评定。
3.10月22日-10月24日,在官网对拟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省政府奖学金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上交学校审核。
五:注意事项
1.未注明事项,由学院省级及以上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进行最终解释。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或导师。本次奖学金评选过程问题反馈联系方式:3589276694@qq.com.
2.奖助学金申请,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任何两者都不能同时兼得。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