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集中报销2019年秋季幼儿园保教费的通知
作者:信息工程学院 来源: 时间:2019-10-12 浏览:
各工会小组: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市级单位干部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规定的通知》(温财行〔2018〕757号)的精神,我校教职工子女2019年秋季幼儿园保教费的集中审核与报销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符合国家二胎政策生育,不限独生子女。
二、报销单位:按照“温财行[2018]757号”文件之规定,“秋季学期在女方家长单位报销”。
三、报销标准:
(一)幼儿园保教费一律凭合法发票报销。
(二)教职工子女幼儿园保教费以各幼儿园按规定实际收取的保教费为依据,实行分类限额,按比例和限额从低报销。
1、各孩报销比例为50%。
2、最高限额标准为:
(1)在公立幼儿园入托的,日托班报销费用每人每学期不得超过1500元,全托班、3周岁以下小托班报销费用每人每学期不得超过2000元。
(2)在民办幼儿园入托的,日托班报销费用每人每学期不得超过2000元;全托班、3周岁以下小托班报销费用每人每学期不得超过2600元。
四、报销要求:
请各工会组长在10月29日下午4:00前收集好本工会小组教职工子女的幼儿园保教费发票(发票背面要求注明:教职工姓名、部门、孩子就读班级、联系电话),仔细核对后填写附件并上报党政事务部(工会)。
如有疑问,请咨询党政事务部(工会)(1-305),黄老师(教师网661586)0577-86670211。
附件:《温州商学院2019年教职工子女秋季幼儿园保教费审核一览表》
党政事务部(工会)
2019年10月12日